美国商务部6月24日公告,对中国圆形奥氏体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反倾销案初裁延期50日,至8月27日。
2008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由于申诉方于6月10日向其递交将对中国圆形奥氏体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反倾销案初裁延期50日的申请,因此决定将该案的初裁从2008年7月8日延至2008年8月27日。
美国于2008年2月1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圆形奥氏体不锈钢焊接压力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立案公告中规定,除非延期,美国商务部将在立案调查后140天内做出反倾销初裁。
2008年3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损害调查的初裁结果,裁定在美国销售的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产品的倾销和补贴行为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鉴于此,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圆形奥氏体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其反补贴初裁原定于2008年4月24日前作出,反倾销初裁原定于2008年7月8日前作出。
现该案的初裁已从2008年7月8日延至2008年8月27日。若无延期,终裁最后期限仍将是初裁以后75天。
此次反倾销案的申诉方为Bristol金属公司、Felker Brothers公司、Marcegaglia美国公司、奥托昆普不锈钢管公司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
51bxg编译